第一届“深圳南山微电影节”
——科技创新打造传统文化品牌
“创意南山,文化未来”,为更好落实粤港澳三地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委关于“文化创新成长2020”的指示要求,实行“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应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工作部署,为配套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联合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轮值主办的第十五届深圳文博会,深圳恒合文化传媒公司作为主办方,承办第一届“深圳南山微电影节”。我司多年一直致力于微电影文化传播工作,关注和推动微电影和传统文化宣传发展,并于央视和多地电视台有重要合作和授权。
本次活动意义重大,与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文化工作紧密相连,是打造自身文化品牌的好时机,创造高水平文化业绩的好机会。“深圳南山微电影节”将会成为一个文博会每年固定配套的文化品牌,成为过硬的口碑项目。我方将邀请电影、电视专业人士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为参赛作品作评奖。优胜作品我们将送央视微电影台相关频道播出,经审核后选送参加国内国际微电影大赛。优胜团队将和本次活动组委会达成战略合作。
文博会是中国文化产业领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实效和影响力的展会,成为引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和扩大文化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同时是,开展“一对一”“一对多”采购对接洽谈活动,提升展示与交易的水平,助推我国文化产业健康、快速、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 活动目的
近年来自发制作视频短片的热情较高,但自主宣传高质量微电影作品不足,深圳恒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文化传媒公司作为央视和多地电视台有重要合作和授权的机构。借举办本次微电影节展示,引导并与大众、青少年电影爱好者共同展望科技创新与微电影相结合的电影梦。汇集具备科技创新的精神作品,传播格调健康的微电影文化,为有梦想,有创新的大众及青少年导演们、剧本创作者们及表演爱好者们提供公平的竞赛环境和平台,多一些真正优秀的微电影艺术作品,推进传统文化艺术产业化发展。
二、 活动形式
本届电影节以“微电影结合传统文化的科技创新”为题材、开设各类微电影奖项及专项奖,获奖作品将有机会在我们将送央视微电影台相关频道播出,充分调动参赛者积极性,激发参赛者的创作热情。评奖分为初选和终评两个环节,评委会由影视文化界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经审核后选送参加国内国际微电影大赛。
三、 活动亮点
1. 符合国家文化发展策略,与个地方领导机关实施政策密切相结合
2. 特设比赛环节,以“传统文化结合微电影科技创新”为微电影参赛主题
3. 优胜参赛作品,将送央视微电影台相关频道播出,经审核后选送参加国内国际微电影大赛。
4. 优胜团队将与组委会达成战略合作
5. 推进传统文化宣传工作
6. 引导大众、青少年电影爱好者实现微电影科技创新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电影梦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截止
颁奖时间:2019年5月25日
五、 活动地点(颁奖)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北侧深云村内
六、 支持单位 微影之声东方之星频道(央视微电影)
七、 承办单位 深圳恒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 活动对象 1、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2、自由职业及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九、 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
A:以学校为参赛单位,每校不限报作品数量,每部作品作者限3-6人,每部作品可配1名指导老师;
B:自由职业及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可团队参赛,也可以个人报名参赛。
十、 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作品须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展示当代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在学习中发生的趣事、故事或艰辛历程等。结合科技创新的现代的手法与技巧来展示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碰撞、互补和融合。可纪实,幻想等方式不限,要求展示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递正能量。
2.格式要求: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真不小于1920px×1080px。作品时长原则上在10分钟以内,以5分钟左右为宜。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3.评选阶段:2019年5月22日(公布入围作品)
评选标准:
(1) 作品需具有创意,内容紧扣主题,不空洞,构思个性化;
(2) 能够体现至少一种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
(3) 演员表演灵活,不死板;
(4) 镜头衔接顺畅不突兀;
(5) 时间长度合理,3-10分钟。
作品提交方式
(1)拍摄好的微电影短片;
(2)作品的创作理念,创作说明;
(3)团队简介,联系方式等资料。
(4)将以上资料刻录为光盘,一式两份。快递到以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亿利达文化广场1座611室 盛老师收 13798388664
注意事项
作品中不得出现现参赛者姓名等标记(片尾除外)及任何商业性的广告或网址链接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十一、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
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颁发证书及奖杯
(优秀参赛作品均上报央视微电影台相关频道播出)
十二、 版权争议
1.全部参赛作品的版权80%归属创作团队,20%归属组委会;
2.我司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
3.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者同意并自愿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展示、传播过程中存在著作权争议,我司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